中新网评:电话手表进校园,管理不宜“一禁了之”
针对多地加强中小学生携带电话手表管理,文章提到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手机、电话手表等智能终端不得带入学校,并呈现支持禁入与担心亲子联系不便等不同意见。文中介绍部分学校采取“原则禁入、特殊审批、统一保管”并设置公共电话等方式,主张在规范使用与合理需求间寻找平衡;所述条例仍处征求意见阶段。
针对多地加强中小学生携带电话手表管理,文章提到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手机、电话手表等智能终端不得带入学校,并呈现支持禁入与担心亲子联系不便等不同意见。文中介绍部分学校采取“原则禁入、特殊审批、统一保管”并设置公共电话等方式,主张在规范使用与合理需求间寻找平衡;所述条例仍处征求意见阶段。
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博士生李雨琪在科普文章中讨论:小区人脸门禁、地铁刷脸闸机等场景中,“我已阅读并同意”的弹窗常被顺手点击,知情同意流于形式。文章指出生物识别、健康数据等敏感信息具有不可更改、可无感采集等特性,援引《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敏感信息“单独同意”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信息须监护人同意的规定,提出“能选、能反悔、看得懂”三项标准。该文为伦理审视类评论,非实证研究。